清朝的制台、抚台、藩台、臬台、道台,都是什么官,这官有多大呢?以两江总督曾国藩为例,在咸丰年间那个动荡不安、局势复杂的时期,曾国藩凭借着自身的能力和局势的推动,得以统领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四省的军务。
清朝作为我们中国最后一个朝代,它有一套成熟完善的制度体系,这也使得办事能够井井有条。由于清朝是沿袭制,所以“中央官职”又包含内阁、军机处、和六部,相当于是在中央行政机构所属的官员,而“地方官职”则包含了“省、府、县”三级。
清代江苏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省份。一方面,自清初江南省分为江苏与安徽后,江苏疆域仍然忽而称为“江苏”,忽而叫作“江南”,一直延续到清末;另一方面,通常一省只有一个布政使司,江苏却在乾隆年间设置出两处布政使司。不仅如此,关于当时江苏的省城是哪座城市的问题,同样难以一步到位地说清。
在清朝,总督和巡抚都是省一级的最高地方长官。可二者职权到底如何划分?谁才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呢?总督官阶本为正二品,一般加授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可升至从一品,少数总督加大学士衔,则可高配置正一品。
负责一省的财政、民政、经济、组织人事,在科举方面也有较高的话语权,是严格意义上的地方行政首长。负责一省的治安、刑事、刑狱,可以直接调动地方上的绿营军队,从事缉拿人犯、围剿盗匪、弹压乱民等职责,在地方上有影响的案件最终拍板定案都是由按察使来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自然没有检察院的公诉和监督,全凭其一言而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