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是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关系,虽无血缘之实,却有“血缘之亲”。收养需要哪些条件,被收养人有没有继承权,收养关系能不能解除?10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涉及“收养关系”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法小白6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因开夜车送建筑材料,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双双去世,家里也没有了其他近亲属,法小白便成了孤儿。同村的法小黑和法小美都想收养孤苦伶仃的法小白,那么他们谁可以收养法小白呢?如果收养,应当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