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参保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下限为200元,缴费标准的上限为2022年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即10500元。
最近海南新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政策更加惠民了,今年5月1日起施行。凡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户口,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2个月,未领取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海南日报海口4月29日讯 (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李京赟)由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基本方针是“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省人社厅汇总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共为21.2万困难人员代缴4275.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30日消息(记者 谭琦)日前,《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省人社厅解读政策新变化、新举措和新调整。据悉,截至2022年底,海南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36.4万人,其中领取待遇83.
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2025年底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中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3月24日,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办法》包括总则、资金筹集、养老保险待遇、基金管理、制度衔接、管理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章,共三十一条。
本报讯 近日,省社保服务中心发布公告。为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省社保服务中心于7月16日18时-7月31日8时对海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停机升级,升级期间将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业务。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5月4日消息(记者谭琦)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
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相关事项,其中征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