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环卫工,张国胜工作很辛苦,盛夏季节热得浑身出痱子,隆冬时节又冷得人打哆嗦,除了工作辛苦以外,他还要经常加班加点。由于拿的是最低工资,每逢上海市最低工资调整,张国胜都特别高兴,因为这意味着他的月收入自动增长了。
当员工离职时,公司却拒绝支付之前未发放的部分工资,这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认定劳动者每月工资应为1.6万元,认为公司应支付原告小孙工资差额5.4万元,后经调解双方一致同意支付5万元结案。
原标题:实际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不一致怎么办?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与实际发放的工资不一致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关于薪级工资问题的思考,薪级工资关系到每个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由于主管部门的不作为,明明是简单问题,往往让他们搞的云里雾里,让职工看不懂,搞不明白,文件写的清清楚楚,他们不按文件执行,多少年后等你发现薪级工资错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你更正,以前的损失没办法补偿,还没有人担责,好像是应该的,普通职工太难了,谁替老百姓做主。
提成工资制,是企业广泛采用的工资发放制度,属于浮动工资的一种形式。在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市场变化等因素单方面调整提成制度的情形时有发生。然而,调整、修改提成计算方法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若修改程序不合法,则极易引发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