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纠纷,判决被告李某庆、李某华赔偿原告李某寅因相邻日照和采光造成的损失6000元及鉴定费20000元,共计人民币26000元。基本案情原告李某寅与被告李某庆、李某华是同组村民,且双方系堂叔侄关系。
在满足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加梯楼栋旁边楼栋以影响采光、通风为由(排除T字型楼栋,单元间隔8-10米以上),反对加装电梯,是否有效?公示期间,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街道进行调解,也可以采用听证的方式来进行综合研判是否加装。
楼间距采光标准一般是按照1:1.2的比值计算,多数楼房的楼间距标准都是合格的,部分标准在房屋建设完成以后是没有办法改变的,开发商不会在标准不合格以后,再进行改动,因为这是改变不了的,不像是绿化面积可以改动。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6日讯 为满足居民住房改善需求,承载更多的居住人口,城市不断“生长”,扩展居民生存空间。然而,有限的土地资源迫使房企建造更高更大的楼房,致使侵犯“日照权”事件时有发生。最近,济南神武片区龙湖青云阙与旅游路金茂府采光之争就引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