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女婿常年在外务工无暇照料家庭,与丈母娘签下合同请其帮忙带娃,约定每月支付5000元,其后因经济困难拖欠。丈母娘将女婿起诉到法院,索要近7万元“带孙费”。老人带娃该不该收费?
隔代抚养主要指在当前的新生代家庭中,年轻父母因忙于工作等原因缺乏对儿童完全的抚育能力和精力,转而由祖辈高度承担抚育职责的一种现象。近年来,老人将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诉至法院索要“带孙费”的纠纷案件屡见不鲜。
抚养孩子本是父母的责任,但由于客观原因,不少家庭的隔代老人承担了抚养孙辈的责任,那么“带孙子”到底是天经地义的事,还是一种可以量化为货币的劳务呢?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长江路开发区人民法庭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奶奶主张“带孙费”的案件。
老人帮忙带孩子在很多儿女看来天经地义但也有人觉得需要支付一些经济补助让父母有偿带孙那么老人索要“带孙费”该不该支持呢?近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案情简介陈某(现9岁)与颜某系母子关系,2017年陈某父亲与颜某离婚,约定陈某由父亲抚养,但实际是由祖母易某照顾。
近日,山东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一起案例:老李夫妇家住河北省,育有一女小芳。小芳与小林恋爱后相继生育一子一女,并于2012年11月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小林在外打工,小芳带两子女与老李夫妇共同生活。小芳白天上班时,老李夫妇帮忙照顾孩子。
近日,山东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一起案例:老李夫妇家住河北省,育有一女小芳。小芳与小林恋爱后相继生育一子一女,并于2012年11月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小林在外打工,小芳带两子女与老李夫妇共同生活。小芳白天上班时,老李夫妇帮忙照顾孩子。
山东淄博市博山区的一对父母把自己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带孙费”,自2016年7月份至2017年6月份,两被告婚生女孙某溪一直由其父母二人抚养,两被告未恰当履行抚养义务,最终法院决定两被告应支付两原告垫付的抚养费数额为2600.00元。爷爷奶奶帮忙带孩子是天经地义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