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2月28日电 (记者 朱晓颖)“南京出台新政,公积金余额可作新房、二手房购房前期资金,这对买房人来说是利好消息。特别对首次置业、改善置业的人群,可以减轻筹集首付的压力,加快付款节奏。”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28日在受访时表示。
龙虎网讯(记者 徐亚楠)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南京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今年6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中新网2月27日电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27日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文件明确,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与在职的职工共同进行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蓄金,主要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支出。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两部分都会存入到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中。
【前言】公积金封存的意思就是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被冻结了,待再次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将由新的公司帮助做转移与解封。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为员工办理封存手续,在此种状况下是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的。
为持续优化公积金贷款流程,方便缴存职工更好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8月28日从南京公积金中心获悉,新一轮贷款优化政策已于近日公布,新政在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套数认定、贷款次数认定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并已于8月27日施行。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可将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前期购房资金,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分别明确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存量住房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离职换工作虽然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有很多街坊可能会担心,换工作后公积金该怎么处理?一旦自己的公积金断缴,会不会影响提取或贷款买房?有这些疑惑的街坊,赶快往下寻找答案吧~离职换工作公积金如何处理?肖女士是广州某家居公司的职工,入职后也有正常缴纳五险一金。
2月27日,南京出台公积金新政,明确提出,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可以作为购房前期资金。可作购房前期资金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
这几天接触了很多公积金封存很久的朋友,有相当一部分朋友不知道离职后原来的公积金该怎么办,我这里整理了一下,觉得有用麻烦点赞评论关注一波[祈祷][祈祷]一、找到新工作并且有缴纳公积金 同城就业:不用太管,会自动启封缴纳,部分部分城市比如大苏州[看],园区和市区的不会自动合并,到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