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 李爱君本文编辑/《清华金融评论》张英凯本文根据在11月24日《清华金融评论》主办的第7期读者见面会上的发言整理,从法律层面分析了行为监管的意义,同时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杨洁 记者 樊未晨)12月5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强调,要维护就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招聘行为监管,提升毕业生维权意识,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孙天琦(接上期)(二)各国行为监管的主动性、力度有差异。市场会失灵,政府监管也会失灵。各国发展阶段的差异、“对看不见的手”(自由市场机制)以及“看得见的手”(政府监管)能够发挥多大作用的不同理解,很多国家行为监管干预的度也不同。
伴随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金融市场加速开放与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银行业监管要求日趋全面、细化、严格,对银行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及案件防控提出更高的要求。
【证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 不断提升监管针对性有效性】财联社4月22日电,中国证监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今日发文指出,依法全面加强监管,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于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几点思考。内容提要: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现代化,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克服“唯程序”和漠视程序独立价值的倾向,用好举证责任、释明权、合并审理等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