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网消息,根据当前城市道路交通形势,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效果,为方便群众出行,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23日起,秦皇岛市城市区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重新启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发布通告。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根据当前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形势,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效果,为方便群众出行,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23日起,城市区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重新启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发布通告。特此通告。
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12月4日—12月6日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北京限行尾号轮换时,河北目前限行的城市限行尾号也随之轮换。2022年10月3日至2023年1月1日,每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通告称,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23日起,在廊坊市全域范围内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日前也发布通告称,从10月23日起暂停限号。这意味着河北省仅剩的两个限号城市,此次全部“解限”。
纵览客户端讯 2月21日,“秦皇岛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为更好地保障市民出行需求,统筹考虑全市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秦皇岛市自2023年2月22日起恢复实施城市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依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实施城市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本轮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