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健委日前发布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有关话题冲上热搜。对此,四川省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能享受一些妇幼保健服务。
该建议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保护,逐步向未婚女性生育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层组织社区、街道、学校对非婚生子女给予帮扶保护,做好引导教育,不让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视与伤害。
最近,我们报道了有关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新闻,其中,相关政策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引发了网友诸多讨论。(此前报道)究竟何为“生育登记”?与“户口登记”有何不同?此举是否是在鼓励“未婚生育”?
据悉,新《办法》是为了适应三孩生育政策的新要求,改进和规范生育登记服务,结合四川省实际,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基层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
近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结果一些网民将这种“不结婚也能生”解读成是鼓励出轨、鼓励私生子,甚至上纲上线地认为,这将败坏人伦,冲击传统家庭概念,怂恿“一夫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