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的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后,如同时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执行相应序列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施行以来有1年多时间了,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很多旧法律法规和新法的衔接问题,出现了理解上、执行上的一些偏差及争议,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极容易造成抓大放小的现象,体现在《政务处分法》适用哪些人群不够清晰,例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人员是否适用《政务处分法》?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各高等院校,省直各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以下简称《考核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历年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39号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组织(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
职称是事业单位专项技术职工享受的一种福利政策,那么管理职工可以评定职称吗?当然可以。职称分别为评和聘两个部分,评上职称后有没有岗位聘用就不一定了。举个例子,好不容易奋斗几十年后被评上了高级职称,却拿不到相应的职称工资,那评上和没评上并没有区别。还有一种就是“双肩挑”。
7月5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按照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组织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
各县人社局、教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社事局,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其他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