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在居民膳食更加注重营养健康的当下,蛋制品在日常饮食中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何确保其安全和质量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据介绍,《通则》全面总结食品生产许可工作,针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新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简化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程序,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要求,夯实了生产者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 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 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