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李莎 编 辑丨周上祺图 源丨新华社11月18日,上海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后简称《通知》),官宣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明确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12月1日起,新规将正式施行。
中国商报(记者 王彤旭)当前,购房减税政策如期落地,非普宅标准取消正在进行时。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今天,上海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是上海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通知》明确,自下月起,上海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且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政策同步进行调整。
新年伊始,多地继续优化楼市政策。1月3日,河南洛阳发布10条稳楼市新政,包括实施契税补贴、购房补贴、执行“认房不认贷”、降低房贷首付款比例、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支持开展代建团购、试点推行“房票”制度、推广“带押过户”等。
11月18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一是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二是明确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
11月18日,上海住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和税务局四部门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同时明确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此次政策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12月1日,住房契税新政执行。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近日,多个自媒体在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平台发布文章称,已经缴纳契税但仍未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享受新政策,申请退还契税差额。
12月1日,住房契税新政执行。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近日,多个自媒体在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平台发布文章称,已经缴纳契税但仍未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享受新政策,申请退还契税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