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2001年4月28日发布《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对国有企业采购做了原则性规定,即企业大宗原辅材料或商品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工程建设一般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招标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