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历史遗留问题至今已过去好多年了,也呼吁好多年了,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我之前发布过一篇文章《已有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问题的最好措施,为啥非用教龄补助?》,我在文章中详细提到了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就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而专门下发的通知和意见,各省市区只要依据这些通知和意见精神将相关问题落实到位即可妥善解决。
最终还是没有“代转公”的经历者,通过细致了解和切身体会,原民办教师及代课人员享受这些政策:教龄的统一认证:参考“信用”合同、工资凭证、学校或教育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任教学校保存的课程表、学校日誌、中期期末学生考试成绩汇总表及同事证明和学生的证言等材料进行教龄认定。
广东省解决原民代教师问题虽然已经过去了五年多,但是对于没有解决的地区来说,仍然可以借鉴学习参考!2018年12月21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粤教师〔2018〕13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