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壹诺君分享了关于《信息披露原则》的课程框架梳理,本期继续分享《信息披露之信息发布及其异常情况处理》课程梳理内容。1.信息披露的主体及其职能上市公司(义务人)无条件、合规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有强制性深交所(监管机构)审核上市公司的公告内容,同时监督其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
3月14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据悉,修订后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适用于全体沪深上市公司,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来源:沪深交易所网站整体来看,修订后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在强化现金分红监管、强化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等方面作出完善。
14日,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评价指引》)。本次修订在保持《评价指引》原有框架基础上,从突出回报投资者导向、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等方面作出完善。
日前深交所认定,传艺科技今年6月通过电话会议方式接受机构投资者等调研,详述钠离子电池发展、生产规划、技术储备等信息,这些内容属于重大信息,“不应该以投资者交流活动形式对外发布”,对公司董事长邹伟民、董秘许小丽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
此次证券法修订的核心变化之一是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在原《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定基础上新增了数项信息披露义务、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细化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损害投资者具体情形及法律责任,更加注重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3月7日,据上交所发布,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8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份。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6单。
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张晶)“建议严格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代编行为,以维护注册会计师审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独立性,确保审计质量,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有序。”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