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加强和规范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的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引导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行业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推动和促进医药行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以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为出发点,在总结药品流通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研究制定了本规范,并发布实施。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郭婷) 1月16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上海市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重点管理人员)落实法定职责,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8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施行,要求中药饮片的包装和标签应当规范,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中药饮片,其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近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菏泽市中药材市场管理办法》。《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对中药材经营管理、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各部门监管职责等作出明确要求。《办法》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14日。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15日讯(记者 吴鲁刚 通讯员 李亚) 3月15日,由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菏泽市中药材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