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并未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在此情况下,对私设“小金库”等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如果构成违纪应该如何准确适用处分条款给予相应的处分是执纪实践中经常碰到的问题,极有探讨的必要。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意见》规定,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11日,记者在市纪委获悉,桐城市纪委通报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青草镇沙铺村私设“小金库”用于请客送礼等问题。沙铺村私设“小金库”,用于请客送礼等不合规开支;村级招待开支过大、铺张浪费;坐收坐支现象严重。同时查明,该村还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其他问题。
清廉西安 你我同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条新增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即按照其他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条新增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即按照其他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随着中央反腐的深入,各地高官纷纷落马,其中不乏栽在“小金库”的官员,那么“小金库”是什么,它又是在什么环境下产生的,最重要的是如果你的身边恰好有类似的“小金库”,作为单位负责人、直管领导或者财务人员的你究竟有多大的法律风险。
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11月10日讯(记者苏叶)永登县司法局原局长罗某指使单位会计私设小金库,并贪污、挪用公款,被永登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11月6日,该案在兰州市中院二审开庭。此案未当庭宣判。
近日,由湖北潜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张某某和赵某合伙贪污小金库10万及挪用公款18万案,该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十个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以案促教,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天津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小金库”典型问题。1. 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工作委员会原书记、综合管理办公室原主任王世民等人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问题。2012年6月,王世民决定将天津南站停车场停车费、早餐亭租赁费不入账设立“小金库”。截至2018年6月,经天津南站站区办多任领导延续上述方式,该“小金库”累计金额683万余元,用于停车场建设运营、日常公务支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
问:什么是“小金库”?答:“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问: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的,由哪些部门进行处理?
党政纪条规解读私设“小金库”典型案例案例:2010年社区居委会换届后,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镇莺二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报账员方玉丽在党支部书记、主任柯国建的授意下,把社区部分收入存入私人账户私设社区“小金库”,“小金库”只设一本收入支出的登记本,没有收入、支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