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28日讯 27日,记者随“潮涌长三角 共建进行时”网络主题活动采访团一行走进上海市黄桥村集中居住区,探访这里宅基地改革试点情况。一位年轻母亲陪女儿在健身器材处玩耍,一只白色鸭子前来“凑热闹”。记者在黄桥村集中居住区内看到一幅唯美的画面:一排排白墙黛瓦的“别墅型”住宅与绿水交相辉映,几辆轿车停在宽阔的路边,社区服务站、卫生室、文体活动室、村民食堂、养老院一应俱全。
农村宅基地私有化,资产化,市场化可以走活乡村振兴这盘棋中国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的成功最初都不是靠钱搞定的,就象解放战争也不是靠钱搞定的一样。中央在西柏坡指挥全国解放战争的时候给全国各个大小战区发过408封电报。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对农村宅基地“两个不允许: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表述引发社会热议,有人解读为国家禁止宅基地买卖,还有人认为以后城里人的“下乡养老梦碎”了。
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进一步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
随着2020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已经基本实现了确权登记,宅基地制度改革已经迈入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进入到2021年之后,国家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明确指出将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文章共2100字,预计需要6分钟左右,阅读前麻烦点一下关注,便于您后期持续关注相关内容。近年来,大量农村人口外流,导致农村很多宅基地空闲,造成了极大的土地资源浪费。其实宅基地改革,也一直是农村改革的重点。官方谈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让老百姓纷纷好奇,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有哪几种?
本文试图回答:为什么到了1956年高级社阶段,当耕地等生产资料都被集体化时,作为生活资料的宅基地还属于私人所有,而1958年后在人民公社运动中就被基层转变为集体所有,并于1962年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中得到了中央文件的确认。
近年来,新浜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宅基地管理,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进镇上楼集中居住、平移集中居住、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等多元化方式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