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北京市三中院召开了以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主题的通报会,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北京三中院在此次通报会上公开的有关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实际案例中,有两起是女性在职场上因怀孕而引发的纠纷,女职工在孕期内请假被拒如何维护权益?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晋方方)日前,我市职工刘先生针对单位不给他付病假工资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该单位表示,刘先生从未提交过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我已经电话告知过单位,单位领导也知道我患有高血压,怎么还得证明?”刘先生表示。
11月1日起,云南正式实施“痛经假”,引发网友热议。据统计,全国目前已有20个省份实行“痛经假”。不过,“痛经假”要怎么休?记者调查后发现,其实从30多年前开始,各地就已陆续有相关“痛经假”的规定出台,不过多数需要出具相关医疗机构的证明。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职工请销假程序,明确假期执行待遇,适应现代医院管理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皖人社秘**号《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医院作风效能建设管理和绩效改革实际需求,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