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总体部署,为不断提升我市人口流入吸引力,经研究,现就调整完善我市落户政策相关条件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春日生活打卡季#这周六回武汉,到藏龙岛派出所办理了单独的个人户口,然后我就是户主了。以前办理户口,得先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先办理迁出,在到迁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我本着这样的想法,拿着资料,准备先到藏龙岛派出所去咨询一下,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
9月1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调整了就业创业落户条件,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功能区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均可申请落户。
12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通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武汉市公安局调整四项户口迁移政策相关条件和办理规定,目前已正式实施。据悉,此次优化人口落户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调整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条件。
多地购房支持政策密集出台。12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调整落户政策,其中对于购房落户条件,取消了“首次交易商品房”及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另外,还取消中心城区夫妻投靠落户的婚龄限制,取消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需就业创业满1年的条件,进一步优化积分入户政策等。
近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其中提到,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同期,国内多个新一线城市及二线城市宣布放宽落户限制,在重庆、成都、东莞、武汉等地,市民购房即可申请落户。
阅读提示今年5月以来,武汉、杭州、沈阳、南京、佛山、合肥等多地放宽落户政策,吸引更多新市民定居落户。多位受访者表示,落户新规为他们安居城市增添了信心,同时,他们期待这些城市在社保迁移、公共资源配置、“人地钱”挂钩等方面有更多同步统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