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生孩子,顺产还是剖宫产,应该由谁来定?孕妇还是医院?”近日,上海市民丁女士来电反映称,自己前不久去医院产检,孕38周6天,孩子已接近8斤重,头又比较大,担心生产时出问题,自己也害怕顺产,于是和医生提出想剖宫产,却被一口回绝。
刘大爷因为静脉曲张需要手术治疗,手术前医生告诉刘大爷手术需要刘大爷的儿子来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刘大爷一听签字就说“我这~这么小的手术还需要签这个,我知道这个就是生死状,一签字出了什么事你们就没有责任了,我不签。
问题是,为什么之前一直向流氓让步,正是因为一步步让步,导致了一步步迭代,导致了好人的成本越来越高。这个案例当初看过,医护压根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所谓的丈夫压根没有领结婚证,产妇没失去意识前,医护是咨询产妇自己的,产妇要自己签了没有其他人任何事,但产妇自己不决定非要指着所谓的丈夫说让他决定,结果男的,应该是觉得刨腹产了影响生2胎,坚决不同意手术坚持要用药,结果一尸两命。
有句老话叫“医者不自医”,但如果是性命攸关,又恰巧身边只有你自己能救自己,你说你救还是不救,历史上就有这样一位医生,曾经给自己实施过手术,他叫列昂尼德·罗格佐夫,是一位来自苏联的南极科考基地建设的随队医生。
看了一位网友结合亲身经历,有根有据讲了自己并未按照医生要求手术治疗,而后来疾病竟然也都逐渐痊愈的事实,自己也感同身受深以为然:看病真要多长心眼,不能医生说什么就什么,还应按照陈云同志倡导的方法论:交换、比较、反复,三思而后行。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自己做手术,却要别人签字?人们不时会听说这样的故事:独居老人病重,可子女不愿签字,做不了手术;孕妇想剖宫产,但家属不同意;病危患者因家人要求“全力抢救”,全身插管后死去……正常来说,如果病人昏迷了,让家属代签,也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