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统六年,云南少数民族反叛,明英宗决定派兵征讨,命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最初,总督只是中央派出的负责某一具体事务的临时官员,而且主要负责军事方面,与地方上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等并无隶属关系。
大家在看明清电视剧或者小说的时候,总会时不时地出现布政使、巡抚、知府等一系列的官职,对于很多人来说,巡抚应该对应省长级别,知府对应地级市级别,但是又出现了布政使这种看起来权力很大的官职,加上后来的总督,很多人云里雾里,不知道究竟哪个官职比较大?
在清朝,总督和巡抚都是省一级的最高地方长官。可二者职权到底如何划分?谁才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呢?总督官阶本为正二品,一般加授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可升至从一品,少数总督加大学士衔,则可高配置正一品。
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位在巡抚之上,正二品,至光绪年间,清朝一般设有九大总督,它们分别是直隶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闽浙总督、两江总督和东三省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