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惩环评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2023年4月,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为期15天的全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据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近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天长市天豪米业有限公司被罚款22.4万元,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士勤被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滁环(天)罚〔2025〕2号。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有效震慑违法违规环境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开发布5起违反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的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