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案解明机制之核心即事案解明义务,指双方当事人有义务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完整、真实地陈述,提供相关证据或忍受勘验,以查明事实,而不论案件结果对其有利与否。事案解明并非是对民事证明责任之否定,而是作为一种证据调查手段对证明责任进行补充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事诉讼法学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项研究工作呈现百花齐放、欣欣向荣的态势: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应对新问题,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四次修订或修正,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大量制定,立法与修法中出现的相关实践问题及其深层理论问题成为学界的重点研究方向,充分体现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鲜明实践法学色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民事诉讼法》(2021修订)《民事诉讼法》(2023修订)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十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