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执结一起醉酒致死案,11名被告人在执行干警释法析理、晓以利害的劝说下,先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资料图 IC photo2023年1月17日凌晨2时许,自贡警方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醉酒躺在地上。
案例李某、杨某、孙某系室友,均是某理工大学大四学生。某日晚6时许,3人相约到学校外某餐馆就餐,还邀请了另一宿舍的好友张某一同前往。聚餐中,4人一起分喝了3瓶白酒和4瓶啤酒。餐后4人均醉酒,一起回学校宿舍。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王先生在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团建中饮酒死亡,其家人认为公司和同饮者都有责任,应当给予赔偿。公司和同饮者认为吃饭时没有劝酒行为,且还在对方醉酒送回家后又送医,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无果,王先生家人将公司和同饮者诉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酒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共同饮酒是一种常见的社交活动。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尤其是成年公民饮酒的规定,法律也不禁止多人共饮。亲朋好友之间共同饮酒是社会交往、建立正常人际关系的需要,那么,如若有人在共同饮酒后死亡,其他共饮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如今,无论是家庭聚会、朋友重逢,还是工作聚餐,小酌几杯属于正常的社会交往,但过量饮酒却很可能引发悲剧,需要面对的不仅是不可挽回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法院三岔河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共同饮酒后身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邵振录 赵鹏团建是公司增强员工凝聚力、促进团结合作的有效方式。若在团建期间员工饮酒死亡,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新春佳节将至,亲朋好友欢聚一堂,美酒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大量饮酒不仅对身体健康有害,还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为此,连云港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共同饮酒人侵权责任典型案例,提醒共饮人饮酒要适量,应做自己生命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来源:【宁夏日报】朋友聚会,推杯换盏,促进感情,本来是件美事,可若是因聚会饮酒身亡,其他同饮者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饮酒者酒后死亡,亡者家属将同桌饮酒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的案件。案件中,马某某与王某等人聚餐共饮8瓶啤酒。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李榕 张卓怡酒桌聚餐,推杯换盏,一年到头亲朋好友相聚,少不了喝两杯。面对长辈、朋友的相劝,总是盛情难却。不过,共同饮酒的人之间也存在相互提醒、劝告少饮酒、阻止过量饮酒的人继续饮酒以及妥善照顾醉酒人的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