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对执法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对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自查,认真查找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落地,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
5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民、各位副主任带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5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40余名相关专业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