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是公司的重要人员或者说核心人员,三类人员的行为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乃至正常运作,相关不当行为也将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将直接或间接损害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
我国知名公司法学者刘俊海教授称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是“董监高的秋天”,有不少人认为主要原因是新《公司法》对董监高权利义务规则进行了重构,提高了董监高履职的要求,增加了董监高履职的法律风险,因而有“秋天”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