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施行的《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从立法层面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各项行为,明确禁止“群租”。记者从大宁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了解到,连日来,执法队员深入社区开展法规宣传,提升物业工作人员和居民的法治意识。
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租房居住是不少年轻人的生活选择,有一些出租人为了获取更多租金,将房屋隔断成“群租房”出租,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租客来说,如果居住的“群租房”被拆除,能否主张违约赔偿?10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例。
11月2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上海将加大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要求其开立租金监管专用账户,并按规定将相关资金存入该账户。
“群租”一直是城市治理的大难题。对于房东来说,当然是绞尽脑汁把房子以最贵的价格租给最多的人,实现用益物权的最大化。于是乎,一房多租,一鱼多吃。然而对于小区居民,尤其是出租户的邻居而言,肯定不希望楼上楼下或是隔壁相邻变成集体宿舍。
今天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记者注意到,此次立法明确禁止“将住房用于群租”,加大对“二房东”的监管,促进租赁双方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从公共安全和秩序方面,进一步规范租赁行为和完善管理制度。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于2023年2月1日正式施行,通过立法对租赁乱象“亮剑”,明确禁止“群租”,加强对“二房东”的监管。2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获悉,针对新法重点关注问题,该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董琪华作出6点解读。什么是群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