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健秀 记者 曹德伟)在孩子未成年时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两人约定将一套房归儿子所有,但不想15年后,父亲却擅自将房子以88万元的价格出售,且一直未将款项给儿子。前不久,儿子小王(化名)向镇江扬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父返还售房款。小王出生于1996年。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当前,“以房养老”成了不少人养老的保障方式,老年人将名下房屋转让给子女或亲属,通过房产置换赡养。但是,如果子女获赠房屋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子女去世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老年人的权益又如何保障,应当如何维权呢?
蔡阿姨老两口为了大儿子买新房,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卖了,原本以为可以开心地与儿子同住新房,结果蔡阿姨老伴去世后,儿子却要将她送到养老院!日前,蔡阿姨把儿子张先生告上了上海青浦法院。如何让老人“老有所养”?3月30日,上海青浦法院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深度解析了这一案件。
父母离婚,约定好房子给孩子,抚养人再婚后卖了房子,卖房钱却并未用于孩子,这笔钱是否能够追回?01案情回顾2004年,小唐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原登记在唐父名下)归7岁的小唐所有。双方还约定离婚后小唐的抚养权归唐父所有,小唐随父亲共同生活。
这是一部关于60后、70后、80后三位女法官的连续剧式纪录片让我们走近办案现场看她们如何巧断案、化纠纷、促治理……剧情提要在第五集中,70后法官王国侠审理了一件父亲起诉小儿子,要求撤销赠与30万元的案子。
来源:潮新闻 已经被法院撤销监护权的父母,为了还债,竟擅自出售未成年儿子名下的一套房产。为了能让房子顺利交易,甚至伪造了作为监护人的证据。11月21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注销在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并变更房屋登记至孩子名下。
【合同无效!#男子离婚房子赠与儿子后又偷卖#】此前,江苏一对夫妻自愿协议离婚,约定男女双方的一套房子(安置房)由女方暂住,将来过户给他们的儿子。但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后,男方却未履行决定,以40万元的价格将该套房出售给了张某,并完成了过户。
父亲去世后,母亲擅自把房产卖给儿子,女儿认为这一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起诉至法院,要求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日,海淀法院判决支持了女儿的诉讼请求。王强与李英是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儿子王小帅和女儿王小萍。王强与李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李英一人名下。
孙子要上学,没有学区房,爷爷的房屋刚好是双学区,于是将自己名下一套只有16.5平米的房屋以50000元的价格卖给儿子、儿媳,用于孙子上学。孙子如愿以偿,上了淮安名校,但儿子、儿媳婚姻状况出了问题,要离婚,这套房子该归谁所有?老爷子夫妇于是将儿子、儿媳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他的房屋。
2016年,江苏的毛先生及父母花200多万给14岁儿子买了一套房,一直未装修入住,可最近房子里却住进了陌生人。对方表示,房子是从毛先生前妻冯某处买的,已完成过户。根据相关要求,房子落在小孩名下,过户需监护人双方一起到行政审批中心签字,而毛先生表示自己从未签过。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吴昆)新京报记者了解到,12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房产纠纷案件。原告王小萍的父母王强和李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A房屋。但王强去世后,李英与儿子王小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给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