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创作带来的版权争议和纠纷,正在多起来。日前江苏常熟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3年2月,林某使用人工智能软件,通过多次输入提示词进行文生图创作,生成了“夜晚东方明珠边爱心气球”的图片,在迭代过程中利用图片处理软件进行数次手动修改,最终完成作品《伴心》,并发布于社交媒体。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张子慧开栏语:在这个信息如潮的时代,热点事件、各类热词不断涌现。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与之紧密相连。“法眼”栏目就此开启,我们将聚焦热点,以专业视角进行权威法律解读,剖析背后的法律逻辑,在复杂的现象中看清法律的指引之光。
梁秋坪最美人间四月天,正是读书好时节。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全称“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又称“世界图书日”。这一天,我们倡导阅读之美,尊重知识的力量。今天,让我们一起学习与书籍紧密相连的著作权知识。什么是著作权?
法治日报 使用者在AI平台输入创作要求,生成图能否被视为“作品”?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科学城法庭审结一起“AI生成图被侵权”的著作权纠纷案。王某系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创作者。2024年5月17日,王某在社交平台发布使用“奇域AI”App创作出的图片作品笔记。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称、游戏及游戏角色名称均为化名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文稿:林文静原标题:《以案释法|“二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