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调岗是常有的事,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应服从安排,但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任意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面对此情形,该怎么办?近日,简阳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纠纷。小李是某公司的车间主任,某天公司在未与小李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免除小李职务并将岗位调整为车间车工。
张某某被招聘至某公司从事物业管理工作,职责为物业管理岗。此后,该公司因营运策略转变而撤销该岗位,遂将张某某重新派至异地某项目工作,且没有提高职位待遇。张某某表示无法接受,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公司不同意,要求张某某限期到岗,逾期视为旷工。
在职场中,调岗是常有的事,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应服从安排。但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任意调整工作岗位,如不服从调岗,公司便以旷工为由辞退员工,这样是否合法?劳动者面对此情形,又该怎么办呢?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因工作需要,将你由项目部的司机岗位调整为城东组清洁工一职,调整时间从某日开始。”“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岗位,公司将视你为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单方面将司机岗调整为清洁工一职,这样的调岗合法吗?对此,法院判为不正当、不合理。
本报讯(通讯员芮东生 韩文豪)“我已经拿到了公司支付的9.4万余元补偿款。接下来,可以安心等待二宝出生了……”日前,已经怀孕6个月的何女士给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何女士是二胎高龄孕妇。
李女士是一家置业公司的销售经理,生完孩子回公司后,她的岗位被调整。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李女士的仲裁请求。置业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4月18日,江苏高院通报了这起南通启东法院审判的案件。对置业公司要求确认调岗行为合法且不支付差额工资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仲裁案件裁决结果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超过一半的案件是企业败诉或者部分败诉。实践中,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小微企业重视产品、重视销量,却忽略用“法律思维”管理企业,轻视劳动法,直到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才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