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肖文舸 通讯员/岳建轩)5月16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培训会在广州举办。《条例》是国内第一个针对垃圾分类的省级法规,同时《条例》也是我国第一部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其中的省级立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如何解决厨余垃圾处理难点?”“快递和外卖产生的垃圾如何从源头减量?”9月9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汇报,并开展座谈交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焕雄主持会议。
《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正式施行以来,清远聚焦全过程、全链条提升,通过加快建章立制、加强宣传动员、推动示范建设、完善设施建设等一系列“组合拳”措施,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档增效。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成效都有哪些亮点?
广东个人违规投放垃圾可罚500元【广东垃圾分类管理新规:明年起个人违规投放最高可罚500元】广东省垃圾分类管理,将迎新规!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已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随地倾倒生活垃圾不仅影响市容景观,还涉嫌违法。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近期便查处了一宗随地倾倒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增城区城管部门提醒,排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和单位请依法排放生活垃圾;市民发现违法排放生活垃圾行为,请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撤桶并点”成效透视之堵点小区楼层撤桶、撤桶并点、定时定点……今年8月23日,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中山城管执法局”)发布消息称,中山垃圾分类工作已进入攻坚期和关键期,上述工作是今年垃圾分类的“头号工程”。垃圾分类并不是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