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户籍管理工作理念和机制创新,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等法规政策,北京市公安局经充分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规定如下:一、“公共户”设立。
6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的通知 》规定,北京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为推进户政管理理念和机制创新,积极回应百姓的期待要求,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为推进户政管理理念和机制创新,积极回应百姓的期待要求,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为推进户政管理理念和机制创新,积极回应百姓的期待要求,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来源:央广网央广网北京1月6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张浩森)日前,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北京户籍派出所推动设立“公共户”,五类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在“公共户”落户,“空挂户”“无处落户”等难题有望得到解决。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王立芳)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北京全局户籍派出所推动设立“公共户”,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北京市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
备受关注的北京“公共户”政策,已经正式开始试行。6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简称“通知”)规定,北京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6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的通知》,为推动户籍管理工作理念和机制创新,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北京市决定在全市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公共户”落户。
在上海近十年实践户籍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北京首次正式提出设立“公共户”。日前,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在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