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点】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进行体制外市场化运营、打通医保、政府给予补贴,成为医生执业注册点,如果有了这些“尚方宝剑”,这个在改革前沿落地的医生执业新业态,会为下一步医疗改革带来何种示范效应?
原标题:陕西实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证照联办”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该局日前出台了《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5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未依法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一家耳部护理店因被当地监管部门认定为“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处罚款11万元。由于店主未按时缴纳罚款,又被加罚11万元。合计超过22万元的“天价罚款”引发大家对于“小过重罚”的讨论。昨天(30日)晚上,宜宾市翠屏区独家回应中国之声称,这张罚单有法可依。
医疗机构只申请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房里就能销售药品、器械、食品等吗?好像全国都是默认可以的。其实这是”医药分离“在行政许可上的不明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许可从医,而不是许可从药。其实要真做到”医药分离“,先从许可上做吧!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三无”美容产品及器械的流出,给众多医美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近期,甘肃省兰州市警方抽丝剥茧,打掉非法售卖医美药品团伙。警方和医疗专家提示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医美需求,选择合法、正规的医美机构,审慎评估医美,追求美丽的同时更要警惕“美丽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