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一村(居)一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全新样本,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实践成果和具体体现,贵州全面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去年10月,贵州省司法厅作为西南省份唯一代表在全国调解工作会上做经验交流。
田维松是绥阳县洋川镇街道团山村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团山村面积大,人口多,从村头走到村尾需2个多小时。以前,村邻之间有矛盾纠纷,5700多口人只能找村支书,村支书腿都要跑断。自从田维松任职该村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后,大家开始找他调解纠纷。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调处能力,近日,江西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
原标题:贵州建立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机制法治日报讯(记者王家梁 通讯员远航 韩祥)近年来,贵州省司法厅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全省建立并有效落实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阿里地区司法处现面向全地区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招聘方式。
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加强海淀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扎实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巩固提升审判质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颍上县人民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强化诉前调解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诉源治理工作需要,绥中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就该项选任工作公告如下:一、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