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育女、照顾老人 , 夫妻之间,责任是共同的,如果有一方在家务劳动上付出更多,另一方应该承认其劳动的价值所在。近日,江苏省镇江扬中法院适用《民法典》规定,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该案全职太太最终获 200 万元经济补偿,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 近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离婚时支付“家务补偿”的案例,当事全职主妇离婚获补偿1万元引发关注。■ 记者注意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家务补偿”条款。自2021年1月《民法典》施行至今,各地已出现多个家务补偿的判例。
据3月28日《现代快报》报道,近日,江苏镇江扬中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案件中,全职太太王某称生育子女后辞去工作,一直在家照顾子女起居上学,所有收入靠丈夫每月支付固定生活费。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丈夫自愿给付王某200万元经济补偿。
原标题:离婚想要家务补偿费 要求合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我要上 头条##今日说法#中国大多数家庭采取婚后所得共同制,离婚后,作为全职太太的妻子已经分享了丈夫的社会劳动成果,但这个成果不足以体现公平正义,所以法律在离婚财产分割外增加了一个家务劳动补偿来体现妻子为家庭作出贡献的补偿,具体补偿数额应夫妻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官根据个
海报新闻评论员 朱延鲁据大象新闻等媒体报道,近日,河南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诉讼案,案件中,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男方支付5万元的家务劳动补偿。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自愿离婚,并约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
近日,河南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接到一起诉讼,胡女士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男方王某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要求男方支付她家务劳动补偿金5万元。男方收到诉状挺惊讶的,“有这个规定吗?”法官助理付赛雅称家务劳动是无形的但不是无价值的,家务劳动也是需要共同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