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新闻网】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胡旭阳12月27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构建全域覆盖医保服务网络实现经办服务更加便捷可及新闻发布会上,省医保局经办指导处处长罗正奎介绍,为了提升门诊慢特病认定管理服务水平,四川将门诊慢特病认定下沉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由医疗机构直
12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4年12月1日起,四川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作为就医地,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新增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日前,记者获悉,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在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基础上,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已开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满足参保群众跨省直接结算的需求。
5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更好地解决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和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将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
据四川省医保局官网消息,四川正加快规范全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我们都知道,医保对生病住院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是还有一部分需要长期服药但是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慢性疾病,在门诊产生了治疗费用,医保也为这一部分特殊的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我们管他叫“门诊特殊疾病”。
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10月9日,川观新闻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四川正加快规范全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管理,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重大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从四川省医保局获悉,近期,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将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症四种疾病纳入全省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
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医保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2024年12月1日,全国医保正式上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