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严把人员准入关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8月4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为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前移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关口,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全链条治理机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银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层承担案件风险防控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5月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消息,日前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辖区城商行民营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据了解,《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界面新闻编辑 | 11月10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总体来看,办法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的责任主体,健全案件风险防控组织架构,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
证券时报记者 霍莉近日,一家上市农商行披露,该行原行长和原风险总监2022年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对上市银行高管一年的工作成绩打出“不合格”,这在业内较为罕见。对董监高履职进行客观评价,是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更是银行保险机构稳健发展的基础。
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带头遵守、模范践行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并通过“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以上率下,在战略制定和绩效管理等工作中融入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考量,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全面推动所在机构营造爱国爱行、诚实守信、专业过硬、勤勉履职、服务为本的良好从业氛围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