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一些企业单位或个人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出现困难。据东方网4月8日报道,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2022年3月至4月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通知显示,为配合做好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2022年3月至4月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市民朋友们请注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公布了2020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自7月1日起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善营商环境,市公积金中心首批推出19项简化优化业务办理的具体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单位和个人的办事便利度和效率,包括:简化个人购房提取业务办理要件、简化个人自愿缴存期满提取业务办理要件等。
5月29日,《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整行动方案》公布,《行动方案》共包括八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其中提到,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到期后进行补缴。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针对地方政策更加了解了,而且很多人都在不停的钻研,当社保的制度越来越完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就会越来越好,国家规定了工人、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必须得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可有些企业却不以为意,反正员工不知道,五险可以缴,但住房公积金可以不缴,这样的想法属于违法行为,别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负有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但并未对职工要求企业补缴住房公积金作出时间限制的规定。因此,职工提出要求企业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请求,也无须遵循仲裁时效一年期间的限制。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不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达成一揽子解决争议而予以免除。由于国家对住房公积金施行强制储蓄、专户专储制度,单位应当及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和缴存方式均依法定,具有强制性和专属性。
劳动者离职时最为关心的就是工资、社保、公积金、人事档案和补偿金赔偿金,在《离职时公司是否有义务一次性结清工资》一文中本人就离职时的工资问题进行了分析,小亦法律工作室今天会就离职时的社保公积金问题进行分析。
根据《劳动法》第7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给你按照实际工资作为基数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
近期又有多个城市公布202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部分城市发布公积金提取新政,具体怎么回事呢?赶紧和鱼小保一起来看看吧~北京2024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达35283元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