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一天的电器,拆封后发现不符合自己心理预期,于是顾客决定找商家进行换货。哪知拿到销售门店后,工作人员却不同意顾客的诉求。心有不满,这位顾客拨打了报警电话,随着民警的介入,事情是否会有转机呢?在茂业天地的小米专卖店里,王村派出所的民警见到了报警的顾客。
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助力营造良好的数字营商环境,3月14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七日无理由退货”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对建院以来涉及“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特征、裁判规则、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梳理分析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妥善解决此类纠纷的意见建议。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发起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倡议,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该倡议发出一个月来,在首府部分商家与广大消费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7天无理由退货”对于经常网购的消费者来说十分熟悉。自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但在线下实体店购物,通常情况下,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才能退换。
这项服务对于接触网购较少的中老年人来说,了解较少,今天我们就请专业人士为大家做个解读。手机上打开多个网购平台App,能看到大部分平台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有支持或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而有的平台则要在多级点击跳转后,才能看到这一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现在,网购日常生活中的所有物品已经是很多人的消费习惯。收到的商品有问题或者不满意,您是否会选择“无理由”退货,在退货时是否遭遇过商家的拒绝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到底什么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