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购新车的人很多,二手车的交易市场也非常红火。而为了赶搭二手房交易税的优惠,年末不少人也加紧了买卖楼盘的进程。当生活中发生这些重大的事件,相信绝大多数人都知道,转让或转售房子、车子,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此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并不是车辆的驾驶人,驾驶人是租用或借用车辆的人。在这种情形下,主要涉及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应当如何承担的问题,具体则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以及机动车使用人这两方主体的责任承担问题。
有些不懂车的朋友,为了节省费用忽略过户环节,不出什么意外还好,要是运气不好,违了章或是出点什么事故,罚款不算,关键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会赔,不少买主跟卖主就开始产生纠纷,互相推卸责任了,正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以物抵债,转让自己的车给了债权人;有的人为了节省费用,转让车辆后不过户或拖延过户。殊不知,这种操作将带来巨大的麻烦......基本案情莫某花费10余万元购入一辆新能源的轿车用于网约车运营,并为该车办理了网约车营运证。一年后,莫某因个人原因外出,欲出售车辆。
案例:2019年初,马某想购买二手车辆,经朋友介绍后添加二手车商高某的微信,高某向其推荐了一款凯迪拉克的抵押车辆,因该车辆价格是正常二手车价格的一半,马某同意购买,并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给高某支付了14万元购车款,2019年10月高某将凯迪拉克车辆交付给马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