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市房山区的张老太太已年近七旬,有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家里只有一个女儿。2021年2月,她与女儿秦某签订了一份《承诺书》,写明:母亲张某自愿将自己名下的案涉房屋,以无偿赠与的方式赠送给女儿秦某,但保留自己有生之年在此赠与住房内永久性居住的权利。
可不曾想,女儿却偷偷将房屋出售,导致老人居无定所,只能选择与女儿对簿公堂。10月13日,负责审理该案的北京房山法院法官透露,最终法院判决女儿王某一次性向程老太支付3年租金6.8万元,以保障老人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