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同年9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自此一个完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度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