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行政法律制度的“闲置土地”处置制度,是为了遏制土地资源闲置的社会问题,应当被理解为《宪法》第10条“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的具体表达。虽然行政法体系中闲置土地处理的法律制度已经初步完善,但是其实践运行的效果尚不太理想。
农村土地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其中宅基地满足着农民的居住和农耕需求,而耕地则承载着所有人的“饭碗”。然而,由于很多农村的年轻人已经开始不断外流,再加上他们不愿意接手种地,现阶段靠“老妇农业”维持的农业生产,已经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一些地区开展回收农村宅基地和农田的背后原因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更是为了实现土地财政的目的。这种做法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其中一个显著的后果是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只能购买当地盖的楼房。
玉米疯狂降价,两年间足足下跌五毛多,现在是多种多赔,少种少赔,不种不赔,让种田人寒心。粮食毫无休止地降价,土地回收试点也将在20多个省份108个县市陆续展开。这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粮食疯狂降价的背后,与土地回收是否有关系,完全是一种巧合吗?还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