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李小墨我是因为鲍某明案,才决定看《洛丽塔》这本小说的。也是,震惊完了,谩骂完了,情绪消耗完了,该讨论的都讨论了,如果没有新的爆料抓住人们的神经,这个案件就会像所有的热点一样,很快就被大家无情地遗忘。
经典的例子是齐泽克对《我心狂野》的分析,强奸罗拉的男子威逼她说出“操我”,然后在她照做后立马说“今天我没空,改天吧”,他在勾引起她内心隐秘的欲望同时让它落空,这样一来侵犯罗拉的并不是别人,而是在她内心而对于她来说又最为陌生的欲望,这才是创伤性所在。
“何为我犯下的恶行?/引诱者,罪犯——我让整个世界/渴慕我那可怜的小女孩,/就给我这样的称谓?”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在他的俄文诗《何为恶行》里这样写道。在日内瓦湖畔的蒙特勒王宫饭店,纳博科夫和他的妻子薇拉一住就是十几年。
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自问世以来就充满了争议。初稿完成后,很多出版社因为内容的敏感避之不及。1955年经由法国一家较小出版公司发行后,三年后才在美国得以出版。在传播过程中,对人性的探索,对情感浓度的推崇逐渐取代了原先的道德争议,令禁忌之恋登堂入室,似乎成为可接受的一种形态。
“美国模范刑法典中性同意有三个年龄,分别是10岁、16岁、21岁。与10岁幼童发生关系是一级重罪,没有任何辩护理由;10岁-16岁是二级重罪,唯一的辩护理由是你确实不知道她是少女;21岁针对的是特殊群体,比如说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医生和患者,尤其是教师和学生,这叫利用信任地位。”
最近,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洛丽塔重生:再读二十世纪最骇丽小说的冒险》,本书由《洛丽塔》英文版出版商明顿的女儿主编。《洛丽塔重》讲述了纳博科夫写作的《洛丽塔》这本书背后的29个故事。纳博科夫的《洛丽塔》从准备开始出版时就充满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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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的夏天,俄裔美籍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在一次蝴蝶采集之旅中开始创作与角色洛丽塔同名的小说。洛丽塔第一次出现时,“娇弱的、蜜黄色的肩膀,同样柔软光滑、袒露着的脊背,同样的一头栗色头发”。她是叙述者口中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