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在建筑工程领域,有这样一句话广为流传:“干活的不考证,有证的不干活。”这句话说的就是“挂证”行为。什么是“挂证”呢?“挂证”是指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将自己的证书挂在某个公司或组织名下,但不在该公司或组织从事该专业的工作。
7月1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同意贵州省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的函》,据悉此前已同意辽宁、湖南、天津、甘肃、吉林、青海、广西、福建、重庆、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苏、北京、陕西、云南等多地。
有异议注册单位可以在11月30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陕西住建厅申诉,如果逾期未申诉或者申诉理由不正当,陕西住建厅将于12月15日起针对上述33人按照“挂证”处罚,撤销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纳入异常人员名单。
今天分享一个真实案例,小王大学生考证,考下来后,他学长拿走了他的证书,拿到了很远的地方,签的合同是两年3万,说当时就能给找到企业,但是半年过去了,也没给找到企业注册,钱也没给,证现在小王往回要,学长也不给了,更甚至电话都不耐烦接了,他问小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