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男子宁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女子,二人很快发展成为恋人关系。恋爱期间,男子对女子百依百顺,主动送手机,帮忙买单。可不到一个月,女子却说,愿意和男子“谈一辈子的恋爱”。这让男子无法接受。屡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男子要求女子返还手机以及帮助买单的钱。女子不干,双方为此闹上法院。
在甜蜜的恋爱过程中,情侣间的转账往来常常是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然而,当感情的破裂后,这些曾经充满温情的转账,却可能引发棘手的赠与合同纠纷。近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恋爱期间大额经济往来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
情侣之间经常有金钱往来,那么,两方分手后,向对方给付过的钱款还应当返还吗?如果要还,什么类型支出的钱是应当返还给对方的?日前,镇江润州法院通过审理的一起案例,给大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2018年,镇江董女士与徐先生相恋。
男女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究竟属于借贷,还是赠与呢?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审结了一起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案件。基于双方的男女朋友关系以及男方无法举证证明双方已达成借贷的合意,法院认定男方的转账行为均属于赠与,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男女分手后,曾经的“恋爱经费”还能要回吗?近期,一男子将前女友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归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差额,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宗同居关系纠纷案件。2018年3月,小亮(化名)与小珍(化名)建立恋爱关系,随后两人同居3年。
据江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恋爱期间大额经济往来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2023年12月19日21岁的刘某与19岁的罗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线上相识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2024年1月27日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在相识及恋爱期间,刘某时不时给罗某购买昂贵的礼物,如20万元的爱马仕
据江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恋爱期间大额经济往来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2023年12月19日,21岁的刘某与19岁的罗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线上相识,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2024年1月27日,双方确定恋爱关系。
来源:新晚报 分手后,你会向前任追讨恋爱期间的花销吗?现实中,不少情侣在分手后经济上还是“剪不断、理还乱”有的甚至公开索要恋爱开支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恋爱分手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案分手后前任频繁“花式追讨”恋爱期间大额花销算侵犯隐私权吗?
央视网消息(记者/姚抒廷):近年来,情感关系中出现金钱纠纷的案例常见诸报端。恋爱对于男女双方是件甜蜜浪漫的事,在此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开销,比如一起吃饭、旅游,在特别的节日互赠礼物等等,为表爱意互相发红包也是“你侬我侬”的体现。
原标题:女子恋爱期间向男友转账9500元用于花销,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被法院驳回(引题)情侣分手后哪些花费能要回?(主题)法治时报记者 陈敏29岁的云南女子阿莉(化名)与小她8岁的文昌男子阿山(化名)相识并恋爱,交往期间,阿莉多次向男友转账共计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