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通讯员 高明准备办理户籍迁移时,却发现自己“被结婚”23年,既不能直接撤销又超过了诉讼时效,焦虑的她向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检察院提出检察监督申请。 绘图 刘阳 前不久,民政部门采纳公安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依法撤销严女士(化姓)与“陈生”(化名)的婚姻登记。
来源:【红星新闻网】8月12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比现行《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如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登记地域也不再受“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
小吴:妈妈给我介绍了个相亲对象,我不喜欢,想摆脱,就偷了户口本跟她领了结婚证。小张:他父母都不知道我们结婚的事,我知道后很生气,现在他妈妈把户口本都藏起来了,我们小孩快三岁了,要上幼儿园,没有户口本,很难办。
澎湃新闻报道了这么一桩“离婚死循环案”。云南昆明嵩明县女子赵小小和“朱某平”相识一个多月之后,于2011年7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不久,赵小小怀孕,当年8月份,“朱某平”回贵州老家办理准生证明,之后开始失联。12月底,赵小小得知“朱某平”有两个户口,另一个户口本上的名字叫卢某金。
近日,平谷法院审结了一起为落户北京“假结婚”案,张女士和倪某在2019年为落户北京而登记结婚,在政策变化后计划落空,因退款问题产生纠纷。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无效,判令倪某向张女士返还相关款项。
央广网北京2月7日消息(记者 阮修星)据“朝阳法苑”微信公众号消息,梁先生为了让妻子和女儿取得北京户口,花费15万与姜女士签订了《委托协议书》,户口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办成,梁先生起诉姜女士要求退还15万元并支付利息。
为取得北京户口,丈夫主动出资35万元找“中介”为妻子介绍“假结婚”对象,希望通过妻子与北京户口持有者结婚投靠的方式,来达成自己一家三口落户北京的目的。最终,尽管梁先生的妻子与北京人王先生成功“假结婚”,却没能获得北京户口。
吴俊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澎湃新闻报道了这么一桩“离婚死循环案”。云南昆明嵩明县女子赵小小和“朱某平”相识一个多月之后,于2011年7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不久,赵小小怀孕,当年8月份,“朱某平”回贵州老家办理准生证明,之后开始失联。
为了能落户北京,梁先生花35万让妻子跟他人“假结婚”,结果证领了,户口却落不成了。为了让妻子、女儿落户北京,梁先生和姜女士签订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落户费用35万元,先期支付15万,合同期限是3年半,办成后再支付尾款。
王晓丽当时还在上职业学校,偶然间与36岁的周某相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在与周某接触了一段时间之后,她渐渐开始对比自己年长18岁的男人有了好感,尽管王晓丽知道对方曾有过一段婚姻,还带着一个儿子,她也没有想要退缩。
老话说:新娘娶进房,媒人扔过墙。老话可不是凭空捏造,而是源于生活。前不久,崇明区长兴法庭,就上演了类似的桥段。原告李女士,一年前经媒人吴先生介绍,和年过六旬的杨大叔,登记结婚。一年后,夫妻两个离婚,李女士前脚拿到离婚证,后脚就把媒人吴先生告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