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四个继承纠纷典型案例,涉及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遗产管理人等民法典新增制度等,明确法律适用,统一裁判标准。准确适用立法新规定,指引当事人用好法、善用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2022年5月19日,仙游法院立案庭以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处为契机,深入仙游县大济镇洋坑村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农民日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继承纠纷典型案例(第一批),其中的案例四(以下简称“最高法典型案例四”)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为什么同为子女,有人可以继续承包去世父母留下的土地,有人却不属于承包户的家庭成员?
继承制度是有关财富传承和弱者帮扶的重要制度,处理好继承纠纷,直接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最高人民法院12月3日发布第一批四个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遗产管理人制度适用、裁判标准的统一以及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
原告郯城县泉源某某村向郯城县人民法院起诉称,2009年2月16日,原告某某村与被告宋某某就集体所有的空闲地承包一事达成一致,双方订立书面《承包合同》,约定将位于某某村西南,水泥公路南边空闲地承包给宋某某植树使用,承包期限为50年,承包费为每亩每年40元;转让人:宋某某 宋甲某 接收人:王某某 证明人:宋乙某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继承纠纷典型案例(第一批)。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遗产管理人等民法典新增制度的适用、裁判标准的统一以及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优秀的做法。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微博上发言:“2024年两会上,我提出了“关于推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促进性别平等与乡村振兴的提案”,这是因为我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即将出台,正在征求意见的时候。
出台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